回应人工智能发展 网络安全法完成修改

本报讯(记者罗筱晓)10月28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的决定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
人工智能作为战略性技术,正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,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。人工智能既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,也带来前所未遇的风险挑战。

为牢牢把握人工智能发展和治理主动权,推动我国人工智能朝着有益、安全、公平方向健康有序发展,网络安全法的修改回应了人工智能治理和促进发展的需要。修改后的网络安全法规定,国家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算法等关键技术研发,推进训练数据资源、算力等基础设施建设,完善人工智能伦理规范,加强风险监测评估和安全监管,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和健康发展;支持创新网络安全管理方式,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,提升网络安全保护水平。

据介绍,制定于2016年的网络安全法,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础性法律。今年3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网络安全法,针对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回应,采取“小切口”方式对法律责任制度进行修改。

网络安全法实施以来,对于加强网络安全工作、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、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,有力遏制了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,网络空间日益清朗。同时也应看到,利用网络从事网络入侵、网络攻击、传播违法信息等网络违法行为仍屡有发生,维护网络安全的任务仍十分艰巨。这次网络安全法修改,在深入总结网络领域相关立法实施经验的基础上,重点完善了危害网络运行安全、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、网络信息安全行为的法律责任,加大处罚力度,扩大法律的域外适用情形,并与数据安全法、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网络领域相关法律做好衔接,增强法律规范的针对性、有效性、协同性。